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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
    发布时间:2017年08月31日 00:00 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: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各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:

    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鄂博管办函〔20174号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条件

    (一)201711日-731日期间进站(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),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(不包括企业博士后)。

    (二)品学兼优,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,在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。

    (三)研究项目选题范围能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,符合我省科技创新、技术攻关、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,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,且为本人承担。

    (四)申报的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,入选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”、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的派出人员,尚未完成派出任务的,不再参加本次申报。

    二、资助等级及额度

    一等资助3万元,二等资助2万元。

    三、申报及评议程序

    (一)博士后人员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2017年度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》《2017年度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》(见附件)。

    (二)各流动站对申请人资格、资助项目进行初评,由各流动站形成“专家评议意见,报送学校人事处(博士后管管理办公室)。

    四、有关要求

    (一)各申报流动站于2017925日前集中将《2017年度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》《2017年度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》(一式二份)和电子文档及相关佐证材料(项目批件、项目合作协议书、博士后进站批件及开题报告等)报送人事处(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)。

    (二)博士后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规定,专款专用所获得的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,办理出站手续时,一并提交经设站单位财务部门审批同意的资助经费使用报告。

    (三)获资助的博士后人员虚假申报、因种种原因退站和不能完成研究项目的,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收回资助经费。

     

    附件下载:12017年度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

    22017年度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人事处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8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