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(湖北专项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鄂人社函〔2021〕78号)精神,组织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(湖北专项)申报工作。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(一)项目内容
项目聚焦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着眼“高精尖缺”、围绕“光芯屏端网”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和智能汽车、 航空航天、装备制造、先进材料、现代农业、未来网络、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。资助优秀的外籍(境外)和留学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。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,资助期限2年;学校根据博士后资助岗位类别提供相应待遇。2021年度全省计划资助 10人以内。
(二)申报条件
1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,思想品德端正,身体健康。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(境外)或留学回国博士。
2、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50位的高校,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位(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、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、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、U.S.News世界大学排名U.S.News & World Report为参考)。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申请人,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位的高校。
3、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、创新能力。自主联系流动站并获得学校正式推荐,能够保证进站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。
4、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(或英文)听、 说、读、写能力。
5、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。在职人员、此前已获得过博士后国(境)外交流项目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资助的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。
6、符合上述条件,在申报截止日期(2021年7月9日)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本项目。
(三)申报程序
1、个人申请。申报人填写附件1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(湖北专项)申请表》,单独胶装,并提供主要证明材料,一式六份一并交到学院。主要证明材料包括:
(1)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。(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)
(2)博士学位证书。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,可先进行申报,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。
(3)《申请表》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。
2、学院推荐。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、汇总后推荐,填写附件2《学院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》,将附件1、附件2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(wkdrsc@wust.edu.cn),纸质材料交到人事处。
(四)有关事项及要求
1、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照要求报送人事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项目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向人事处咨询。
联系人:人事处 赵磊 联系电话:027-68862406
附件1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申请表.docx
附件2 学院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.xlsx
人 事 处
2021年6月1日